各学院(部、平台、中心):
根据《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应急管理和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吉应急规划财务联[2020]235号)通知,为积极推进我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和灾害防治能力,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应急管理和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的人员根据申报指南积极申报,相关要求及申报时间如下:
1.正在申报同级(省级)专项的个人不得以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参与此次申报。
2.请于2020年10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附电子版1份)提交至省部共建办公室,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71145室
联系人:王苗苗
电 话:80578191
信 箱:24506473@qq.com
附件:2021年省级应急管理和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省部共建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