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4〕24号)文件要求和省教育厅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顺利完成我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成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副校长
成 员: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教学单位院长(主任)
办公室成员:发展规划处全体人员
办公室联系电话:80578192;邮箱:fzghc@ccit.edu.cn
二、主要工作
(一)工作内容
1.完成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2.完成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现场审核材料准备工作。
(二)任务分工
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调查表 |
牵头部门 |
责任人 |
协作 部门 |
1 |
教基1001 学校基本情况 |
发展规划处 |
李长雨 |
党政办公室、大数据与信息化技术中心、后勤保障处 |
2 |
教基1304 高等教育学校基本情况 |
发展规划处 |
李长雨 |
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教务处、科学研究处、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报编辑部、体育教研部 |
3 |
教基2310 高等教育班额情况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4 |
教基3324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
教务处 |
王文华 |
大学生就业创业 指导中心 |
5 |
教基3326 普通本科分专业学生数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6 |
教基3327 成人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
金洪文 |
|
7 |
教基3328 成人本科分专业学生数 |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
金洪文 |
|
8 |
教基3331 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 |
研究生工作处 |
胡南 |
|
9 |
教基3331 硕士研究生分专项计划类型学生数 |
研究生工作处 |
胡南 |
|
10 |
教基3334 高等教育分年龄在校学生数(本专科学生部分)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11 |
教基3334 高等教育分年龄在校学生数(成人学生部分) |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
金洪文 |
|
12 |
教基3334 高等教育分年龄在校学生数(研究生学生部分) |
研究生工作处 |
胡南 |
|
13 |
教基3335 高等教育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招生数部分、本专科学生部分)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14 |
教基3335 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成人学生部分) |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
金洪文 |
|
15 |
教基3335 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研究生学生部分) |
研究生工作处 |
胡南 |
|
16 |
教基3336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录取类型来源情况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17 |
教基3337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招生类型来源情况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18 |
教基3338 普通本科、高职本科录取类型来源情况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19 |
教基3339 普通本科、高职本科招生类型来源情况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20 |
教基3040 学生变动情况(本专科学生部分)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21 |
教基3040 学生变动情况(成人学生部分) |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
金洪文 |
|
22 |
教基3040 学生变动情况(研究生学生部分) |
研究生工作处 |
胡南 |
|
23 |
教基3041 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本专科学生部分) |
学生工作处 |
刘国松 |
|
24 |
教基3041 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研究生学生部分) |
研究生工作处 |
胡南 |
|
25 |
教基3343 职业教育学生、高等教育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本专科学生部分)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26 |
教基3343 职业教育学生、高等教育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成人学生部分) |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
金洪文 |
|
27 |
教基3343 职业教育学生、高等教育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研究生学生部分) |
研究生工作处 |
胡南 |
|
28 |
教基3244 职业教育招生中其他情况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29 |
教基3045 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党员部分) |
党委组织部 |
孟庆勇 |
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 |
30 |
教基3045 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团员部分) |
团委 |
张天天 |
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 |
31 |
教基3045 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地区、少数民族部分) |
教务处 |
王文华 |
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 |
32 |
教基3045 在校生中其他情况(其他部分) |
学生工作处 |
刘国松 |
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 |
33 |
教基3046 国际学生基本情况 |
国际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
宿晓萍 |
|
34 |
教基3393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 |
国际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
宿晓萍 |
|
35 |
教基3393 续1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 |
国际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
宿晓萍 |
|
36 |
教基3393 续2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 |
国际交流处 (国际教育学院) |
宿晓萍 |
|
37 |
教基3347 对外开展培训情况 |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 |
金洪文 |
科学研究处、财务处、各教学单位 |
38 |
教基8389 对外开展培训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 |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 |
金洪文 |
科学研究处、财务处、各教学单位 |
39 |
教基4352 高等教育学校教职工情况 |
人事处 |
陈智勇 |
教务处、研究生工作处、国际交流处 |
40 |
教基4354 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分年龄情况 |
人事处 |
陈智勇 |
|
41 |
教基4358 高等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分学科门类情况 |
人事处 |
陈智勇 |
|
42 |
教基4360 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分学历(位)情况(校内专任教师情况) |
人事处 |
陈智勇 |
|
43 |
教基4360 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分学历(位)情况(外聘教师情况) |
教务处 |
王文华 |
研究生工作处 |
44 |
教基4360 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分学历(位)情况(外籍教师情况) |
国际交流处 |
宿晓萍 |
|
45 |
教基4362 高等教育学校教师授课分类情况 |
教务处 |
王文华 |
|
46 |
教基4063 专任教师变动情况 |
人事处 |
陈智勇 |
|
47 |
教基4064 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情况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
张金明 |
|
48 |
教基4365 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 |
研究生工作处 |
胡南 |
|
49 |
教基4366 专职辅导员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情况 |
学生工作处 |
刘国松 |
|
50 |
教基4067 教职工中其他情况(党员部分) |
党委组织部 |
孟庆勇 |
|
51 |
教基4067 教职工中其他情况(少数民族部分) |
人事处 |
陈智勇 |
|
52 |
教基4067 教职工中其他情况(其他部分) |
党委统战部 |
张志杰 |
|
53 |
教基4068 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 |
教务处 |
王文华 |
国际交流处 |
54 |
教基5374 高等教育学校(普通)校舍情况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 管理处 |
冷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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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教基8388 高等教育学校(普通)校舍功能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 管理处 |
冷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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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教基5377 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资产等办学条件(占地面积、教室情况)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 管理处 |
冷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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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教基5377 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资产等办学条件(图书情况、数字资源量) |
文献信息服务中心 |
张蕴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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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教基5377 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资产等办学条件(数字终端、资产情况)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 管理处 |
冷琳 |
大数据与信息化技术中心 |
59 |
教基8386 高等教育学校校园占地情况统计调查表(台账)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 管理处 |
冷琳 |
学生工作处 |
(三)统计时间说明
1.时点指标:本学年初(9月1日起)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
(注:学生数应与《2024年秋季学生在校生统计表》报送数据一致)
2.时期指标: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四)上级主管单位现场审核材料
1.公办学校:机构编制管理证、专任教师信息汇总表,非在编教职工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责任部门:人事处)
2.外籍人员: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责任部门:国际交流处)
3.产权校舍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变化的学校:不动产权登记证(责任部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4.非产权校舍建筑面积变化的学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租赁合同等(责任部门:校园建设管理处)
5.非产权占地面积变化的学校:购买或划拨土地的手续、租赁合同等(责任部门:校园建设管理处)
6.正在施工校舍建筑面积变化的学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责任部门:校园建设管理处)
三、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填报阶段(2024年9月29日至10月15日)
1.教务处、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通过各校区(校外办学点)分账号填写专业、学生、床位等相关数据。
2.各牵头单位(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填写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调查表》,教务处、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将分账号数据汇总后同步填写此表),于2024年10月15日下班前将《调查表》、上级主管单位需要现场审核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材料(需填报人和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交送至发展规划处。
(二)数据汇总、审核及报送阶段(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发展规划处对数据进行统筹分析,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数据进行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10月31日前按要求提交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及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确保时效。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所形成的数据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多项项目申报和财政经费的拨付;同时是我校新增硕士点、更名大学及申请博士授予单位建设等重要工作的主要依据,对学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的数据统计工作与分类评价数据工作同步开展,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时完成。
2.认真学习,准确填报。填报人员应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标说明(附件2-5),重点学习《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附件3),此制度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按照指标解释内涵,准确填报、细心核对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同时,要注意与2023年高基表填报数据进行对比,对主要数据增、减比例在20%以上的,须以书面形式写明原因,并提供详细佐证材料(如内容较多,可提供电子材料)。
3.协同联动,数据一致。此次提交的上级主管单位现场审核材料为《调查表》中数据的佐证材料,需确保其一致性。同时,请各单位(部门)注意此项工作与其他学校重要数据对外报送工作的协同关联性,关注各项数据与2024年分类评价数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等口径统一,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关联性、一致性、权威性。
4.责任明确,建立台账。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数据填报分工情况,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并指定专人加入工作专群(扫描下方二维码)。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保存好各单位(部门)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以备上级部门的核查。
附件:
1. 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表》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3.《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
4.《2024年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
5.《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项目学校及办学点用户系统使用手册》
长春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