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工院党字〔2024〕13号
各部门、单位:
《长春工程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已经中共长春工程学院第四届委员会第69次常委会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
中共长春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长春工程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吉林省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党委结合实际,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工作安排
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面开展动员部署
1.进行研究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委《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党委制定印发《长春工程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出总体安排。成立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内设机构和职责分工。召开专题会议,对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直属党组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层层抓好动员部署。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党委组织部、直属党组织
完成时限:4月15日前
2.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会,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党委书记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纪委书记围绕解读《工作方案》进行勤政廉政培训,使党员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进一步筑牢廉洁从政底线。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机构
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二)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1.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直属党组织
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2.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读书班。各级党组织要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逐条学习《条例》,校、院两级党委班子成员要分别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交流研讨发言。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直属党组织
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3.讲好专题党课。校领导结合学习体会和实际工作到分管领域、部门等基层单位或所在党支部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各直属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分别在所在单位和支部讲1次纪律党课;处级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进行学习交流;学校党校要在干部培训,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安排有关《条例》的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真正做到把党规党纪刻印于心、落实于行。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直属党组织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4.分类开展学习研讨。利用好学校门户网站、官微官媒,加强中央媒体关于《条例》解读的宣传。各党支部要以学习《条例》为主题开展1次高质量主题党日,利用“三会一课”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要将学习《条例》与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既了解纪律规矩是什么,也要清楚违反纪律的后果是什么。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直属党组织
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5.加强警示教育。依托吉林省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一日”警示教育活动;做好新提拔和交流任职领导干部任前纪律教育培训,继续开展好新提任干部党纪知识考试;综合近年来学校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件发生的根源和危害,编印学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各级党组织要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警示教育活动的收获,结合岗位职责和履职尽责等情况,谈认识、谈体会,对照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标准,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直属党组织
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纪学习教育在省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的指导下开展,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统筹协调。学校党委成立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党纪学习教育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附件2),抽调精干力量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谋划、靠前指挥、督促指导;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指导;二级学院纪委书记要扛起监督责任,加强督促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
(三)做好督促指导。学校要通过校内巡察、随机抽查、调研座谈、列席会议、上报简报等方式,客观评估学习教育效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直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二级学院纪委书记述责述廉和党支部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各类党课讲稿、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其中直属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的党课讲稿分别由学校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属直属党组织书记审核把关;处级干部的学习体会发言材料由所属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
(四)突出宣传引导。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及时反映学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进展成效,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五)增强工作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推动综合改革、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开展作风建设、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将焕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要以好的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对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提出硬性要求,不随意要求填报材料,严格控制过度留痕。对开展纪律教育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对走形变样、问题严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长春工程学院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名单
中共长春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长春工程学院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及其组成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学校党纪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陈 权 党委书记
副组长:宋立军 党委副书记、校长
王延博(常务) 纪委书记
成 员:刘兆国 党委副书记
杨永生 党委副书记
张邦成 副校长
韩 威 副校长
学校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王延博担任。